烏魯木齊工商財務代理公司注銷后與股東就無關了?最高法后果很嚴重。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司法解釋,對法院在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問題進行全面規范,其中包括變更追加瑕疵出資有限合伙人、違規注銷企業的清算責任人。
第十七條作為被執行人的企業法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未繳納或未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出資人或依公司法規定對該出資承擔連帶責任的發起人為被執行人,在尚未繳納出資的范圍內依法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八條作為被執行人的企業法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抽逃出資的股東、出資人為被執行人,在抽逃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其股東未依法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該原股東或依公司法規定對該出資承擔連帶責任的發起人為被執行人,在未依法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作為被執行人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自己的財產,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該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一條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被注銷或出現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被責令關閉、歇業等解散事由后,其股東、出資人或主管部門無償接受其財產,致使該被執行人無遺留財產或遺留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該股東、出資人或主管部門為被執行人,在接受的財產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未經依法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在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時,第三人書面承諾對被執行人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該第三人為被執行人,在承諾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此前,工商總局下發最新規定,企業不按時報稅、公司不進行注銷將給公司帶來信用污點,具體有以下幾方面影響:
(1)法人代表不能貸款買房;
(2)法人代表不能辦移民;
(3)法人代表不能領養老保險;
(4)公司會每年被稅務局罰款2000至1萬元;
(5)有欠稅,企業法人代表會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飛機和高鐵;
(6)長期不申報稅收,稅務局會上門檢查;
(7)長期不申報稅收,發票會被鎖機;
(8)工商信用網進經營異常名錄,所有對外申辦業務全部限制,如:銀行開戶、進駐商城等等。
國家對于不注銷、不報稅的公司早就有明文規定的處罰:
一、行政處罰
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二、公司黑名單
未在規定時間內注銷的企業會被工商部門拉進黑名單,以后該企業要去工商、稅務辦理作何事務都會經歷嚴格的篩選審核。
三、法人黑名單
1、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義再注冊公司。
2、稅務則永久被列入監控黑名單,如再注冊公司,將被稅務機關追溯補稅罰款。
銀行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罰款;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進入征信系統,對本人以后銀行貸款、出國等都會有所影響。
為避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公司注銷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執行,不可懈怠。
公司注銷的相關內容:
一、公司注銷的條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二、公司注銷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注銷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驟組織清算后,方能辦理注銷登記,公告終止公司。
1、依法成立清算組;
2、公告并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依法對債權進行登記;
3、清算組接管公司,展開清算工作;
4、清算組全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5、清算組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6、根據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財產;
7、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后,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三、公司注銷流程:
公司注銷流程主要分為七步:
工商注銷備案→注銷登報公告→國稅注銷→地稅注銷→工商注銷→代碼注銷→銀行注銷
只有經過合法的清算、注銷程序,公司才能從法律意義上消滅,公司及負有清算責任的清算主體才能免除相關的法律責任。
一家公司停止運營,快速的注銷掉,不留后患!要是沒注銷,被工商吊銷了,后果如下:
一、注銷和吊銷的區別:
注銷:是指符合法定條件的企業經過向原登記機關申請,并經過規定清算程序后主體資格消滅。公司完全消失,法人資格合法終止,所有員工遣散,所有銀行的錢收回,所有債權債務結束。注銷是合法行為,也是一家公司停止經營的最終唯一結果。
吊銷:是指企業因違反法律法規或行政規定,工商行政部門強制停止其經營活動的行為。在吊銷后注銷前,公司依然存在,還要承擔相應的債權債務,不過不得開展經營業務。
二、吊銷的后果
1、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會被傳輸到全國工商系統黑牌企業數據庫,實現全國范圍內監管,同步在全國金融征信系統中納入不良記錄;
2、被吊銷營業執照3年內,企業的名稱不能再重新使用;
3、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定代表人在全國范圍3年內都不得申請或擔任其他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被吊銷企業的法人代表,終身進入工商系統黑名單,不得再兼任其他公司法人代表還要被列入“黑名單”不能設立新公司;
5、法人代表無法購買機票,不能辦理貸款;
6、影響公司所有股東的信用。
好多老板考慮年后再注冊公司,現在我整理一下年前注冊公司的幾個原因,供各位老板參考:
1.年后政策多變,注冊公司更難,且大家都在年后注冊,時間上會稍慢;
2.年后一般各項業務都開始發展,若年前能注冊完公司,年后可直接投入使用,開票等;
3.年前注冊公司年限較早,公司價值更高。
關于新疆工商注冊資訊和工商注冊費用問題,不是幾句話就能說清的,更不是看兩篇專題文章就能夠掌握的。而是要通過長時間的專業實踐才能弄明白、學到手的。想了解跟多的朋友也可以登錄新疆工商注冊代理公司的官方網站,更多資訊等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