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出行模式可分為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和自己駕駛汽車,前者的優勢是效率高,劣勢是不能滿足門到門的個性化高端需求,后者則相反。從提高資源利用率考慮,交通模式傾向于盡可能地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但自駕出行的便捷和高質量仍是這個轉變過程中的阻力之一。
同租賃業一樣,汽車租賃分為以獲得租賃車輛使用功能為目的租賃服務(主要為短期租賃,也包括長期租賃)和以獲得租賃車輛所有權為目的融資租賃兩種業務模式。與之對應,汽車租賃企業也有明顯的分工,比如國際知名的汽車租賃巨頭企業號、赫茲、安飛士的業務是汽車租賃服務,法興融資租賃、法巴安諾、歐力士的業務是汽車融資租賃。
近年,上述兩類業務的界限逐步模糊,出現混業經營的趨勢,主要是汽車融資租賃企業減少融資租賃的業務特征,擴大服務內容,向汽車租賃服務靠攏。這一趨勢的直接成因有三:一是汽車作為資產的要素的減少,將汽車列為資產的需求下降;二是從融資成本——利率看,融資租賃高于貸款、按揭,融資租賃企業需靠服務與金融機構爭奪客戶;三是融資租賃在財務方面相對貸款的優勢喪失。國際會計準則將于2016年或2017年進行修改,除短期租賃外,其余所有租賃資產計入公司資產負債表內,屆時,融資租賃表外融資、優化財務報表功能不復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