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勞動防護用品簡述勞保用品責任介紹
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在勞動活動中的安全健康,減少傷亡事故發生,促進經濟建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條例執行。
法律、法規對勞動安全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勞動安全工作依靠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用人單位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本條例的實施,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責任制,組織檢查考核,并把勞動安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歡迎了解更多關于新疆勞保與烏市勞保的相關信息,歡迎前來了解咨詢。